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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性网络开设赌场系列案,刘存权律师辩护仅判一年五个月

作者:刘存权  更新时间 : 2015-02-24  浏览量:466

全国性网络开设赌场系列案,刘存权律师辩护仅判一年五个月

刑事判决书(2014)江蓬法刑初字第346号

案件简介:

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:2013年3月份,被告人梁某甲、梁某君、罗某宝、覃某伟、罗某锦经密谋后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北路10号7楼出租屋开设经营网络赌场。被告等人向“阿杰”(另案处理)租用5个网络服务器,并开发网络“vip1.chseen.net(vip1至vip12共12条网址)东臣娱乐网”赌博平台,雇请被告人罗某杰操作网络后台。该赌博平台模拟官方重庆时时彩、江西时时彩、新疆时时彩、福彩3D的模式投注开奖,并以向下级代理人发放抽头渔利的方式发展下线。至同年8月份,该赌博平台共收受赌徒充值人民币14,865,327,2.46元,非法获利人民币500多万元。

2013年3月份,被告人安某勇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大利管理区小雅商务旅馆403房内通过互联网成为“东臣娱乐网”赌博平台的代理人,发展下一级代理22人。至同年8月,安某勇本人及下线共向赌博平台投注人民币566074.76元,安某勇从赌博平台得到返现人民币10452.15元。于2014年6月4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江蓬检诉刑诉【2014】290号起诉书,指控安某勇等人均开设赌场罪。

办案过程:被告人安某勇的家属委托了刘存权作为辩护律师,刘存权律师分析后认为:一、被告人安某勇在开设的赌场中仅属于辅助作用,系从犯,对该事实,公诉机关也是予以确认的,依法应当减轻处罚。二、被告人安某勇既是本案的被告人又是本案的受害人。被告人安某勇受到他人的诱惑,也受到了赌博的祸害,自己也输了不少钱,最后也充当了别人的下线代理,其本身就是受到上线的抽水剥削的,自己本身就是被庄家和上线剥削的对象,因此也是受害者,安某勇只是本案几名庄家牟利的工具,其得到返现也仅有10452.15元,事实上安某勇有些资金在网站赌博平台上赌博输掉了,还有其中的约37000元安某勇积极主动的退给了其下线代理或会员,可见安某勇在充当代理的过程中最终谋取到非法的利益是非常少的。三、本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,社会危害较小。四、被告人安某勇积极主动退赃,其主观恶性很小。五、从案发后的认罪态度来看,安某勇认罪态度较好。

判决结果:2014年7月8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,刘存权律师提出了上述辩护意见,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7日以(2014)江蓬法刑初字第346号刑事判决书采纳了刘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,故法院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80000元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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